2020年4月3日,《工資總額管理辦法(試行)》經報經市國資委同意后正式印發,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在集團及下屬子公司全面施行。這標志著我集團內部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和管理制度體系實現全面變革。
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改革是國務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方面,與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緊密相關。我集團參照省市相關政策,認真領悟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改革政策精神,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內部《工資總額管理辦法》(試行),重視效益對工資總額的決定性作用,與各子公司經濟效益與目標績效考核緊密掛鉤,充分實現“效益增工資增、效益降工資降”,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強化了正向激勵,同時辦法明確要求各子公司切實提高企業預算能力和管理水平,清晰掌握并嚴格執行工資總額口徑,堅決不碰工資總額超發的紅線。
本次《工資總額管理辦法》的印發,為我集團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啟動引擎,對促進集團及子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