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是否可以縮短等標期?
某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由于開工時間較緊,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征得全部投標人同意后本項目將提前開標。開標時間提前至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10天。請問如果全部投標人都同意,是否可以縮短等標期?
解析:不可以?!墩袠送稑朔ā返诙臈l規定,“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因此,凡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均應當遵守等標期最短不得少于20天的規定,縮短等標期屬于違法行為。招標人這種違法行為不會因全部投標人都同意而變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