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何做好招標的保密工作?
答復: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招標活動中需要保密事項主要包括:標底、潛在投標人名稱及數量、投標文件內容、評標專家和評標小組成員名單等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情況及評標過程。招標人首先應做好內部保密工作,相關保密信息只能由有關工作人員掌握,不得向與招標活動無關的其他人員或投標人等相關人員泄露,與招標活動保密信息有關的所有文件應當由專人保管。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的,應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簽署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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